昌邑新澳化工有限公司废盐净化环保综合利用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公示说明
昌邑新澳化工有限公司
废盐净化环保综合利用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公示说明
昌邑新澳化工有限公司废盐净化环保综合利用项目,于2019年8月委托青州市方元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废盐净化环保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20年5月22日取得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昌邑新澳化工有限公司废盐净化环保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潍环审字[2020]20号),项目开工建设时间为2020年6月,建设完工时间为2021年9月,
项目调试时间为2022年12月5日-9日,项目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设施包括:
一、废气
项目废气污染源可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有组织废气;第二类是无组织废气。
1、有组织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是特种熔盐炉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二噁英等,经“SNCR脱硝+急冷+ SCR脱硝+低温空预器+脱酸(喷射小苏打)+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工艺处理后经35米高排气筒P16排放。
项目有组织废气烟尘、SO2、NO2的排放浓度需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颗粒物≤10mg/m3、SO2≤50mg/m3、NO2≤100mg/m3);CO、HCl及二噁英等因子排放浓度需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3中相应标准要求。
2、无组织排放废气
飞灰气力输送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经储罐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无组织排放厂界监控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
二、废水
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分设生活污水、雨水排水管网。拟建项目废水包括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初期雨水等;生产废水主要包括循环排污水、地面清洗水。
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循环排污水、地面清洗水,汇同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潍坊信环水务有限公司接收标准,由一企一管排入污水厂进一步处理。
园区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1级A标准,经管网排入漩河。本项目与周围地表水不存在直接的水力联系,项目建设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针对项目可能产生的地下水污染影响,拟建项目对废盐熔融车间、原料罐区、污水站、危废库、污水管线等部位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并制定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严格生产管理,避免因污水与地下水发生水力联系而污染地下水。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皮带输送机、助燃风机、引风机、罗茨风机、碱液输送泵、输碱泵、空压机等。设备安装于生产车间内,采取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废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熔盐炉产生的氯化钠;焚烧尾气处理产生的飞灰;废活性炭;废布袋;废催化剂;生活垃圾等。
项目熔融盐炉产生的氯化钠需经有资质单位进行鉴定,按鉴定结论妥善处置。焚烧产生的飞灰、废活性炭、废布袋、废催化剂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特此公告!
昌邑新澳化工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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